下車“開車門”看似簡單的一個動作,倘若駕乘人員不注意,卻可能引發(fā)極其嚴重的人身傷亡事故,這就是我們俗稱的“開門殺”。今年3月,在北京市朝陽區(qū)就發(fā)生了一起“開門殺”致人死亡的惡性事故。
今年3月22日8時許,被告人馮某駕駛一輛小汽車行駛至朝陽區(qū)工人體育場北路輔路,在路側車位停好車后,開門時,剛好遇到快遞小哥于某駕駛著電動自行車經過。車輛左前車門打開的瞬間,撞到于某的電動自行車,導致于某連人帶車飛向左側的隔離帶,倒地不起。
事故造成于某受傷,經醫(yī)院救治無效去世。經鑒定,于某符合顱腦損傷死亡。
(相關資料圖)
事故發(fā)生后,肇事司機馮某第一時間撥打了急救電話和報警電話。原來,當天早上,馮某送完女兒去單位上班,之后就想下車抽根煙,于是將車開進輔路,停在了路側車位上。受害人于某是一名外賣小哥,因工作需要,經常騎著電動車穿梭于城市中。
事發(fā)后,馮某向警方承認,他下車開車門前,沒有仔細觀察路面的情況。經交管部門認定,馮某停車開關車門妨礙其他車輛通行的違法行為,是事故發(fā)生的全部原因,負事故的全部責任。死者在本次事故中沒有過錯。
目前,馮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經由朝陽檢察院向朝陽法院提起公訴,由此案引發(fā)的民事賠償糾紛也在法院進行中。
記者注意到,因“開門殺”導致的惡性事故在全國各地屢屢發(fā)生。2020年4月7日在廣西柳州,市民李某某從出租車下車時,不聽司機勸阻,開車門導致騎電動車路過的李某某倒地,致顱腦受傷,80多天后不幸去世。
今年3月在江蘇省常熟市,龔某駕駛電動自行車在道路上正常行駛,停在其右側的一輛汽車車門突然打開,龔某被連人帶車撞出非機動車道,倒在了機動車道內。經送醫(yī)檢查,雖然龔某只是右腳骨折,所幸當時沒有其他車輛經過,否則極有可能引發(fā)二次事故,后果將難以想象。
警惕“開門殺” :“荷氏開門法”教你如何避險!
朝陽檢察院第三檢察部檢察官助理李靜雯提醒:
1,駕駛人要養(yǎng)成良好的停車習慣,盡量將車停在劃線車位內,不影響其他車輛和行人通行,不在非機動車道內亂停車。
2,學會“荷式開門法”可以避險:司乘人員在下車時,用遠離車門一側的手開啟車門,這樣會強迫自己有一個轉體動作,方便觀察車輛側后方的情況。推開車門前,要從后視鏡觀察后方來車情況。推門時,先推開一條縫,確認安全再開門下車。
3,駕駛人還應及時提醒乘車人,特別是后排乘客,看清后方來車情況,確認安全再開門下車。如無特殊需求,后排乘客盡量避免從左側下車。
攝影柳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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