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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近日從北京四中院獲悉,近期一批涉老犯罪詐騙人員被依法判刑,同時法官提示,時值購物高峰期,老年人謹防“購藥陷阱”。
在四中院公布的一起銷售“保健品”詐騙案件中,被告人黃某在擔任一公司實際負責人期間,組織多人通過免費贈送雞蛋、膏藥等小禮品,吸引老年人注意,再以百元現(xiàn)金尾號抽獎等活動為誘餌,誘騙老人們攜帶大量現(xiàn)金,參加其在租賃場地舉辦的“展銷會”“答謝會”。在會上,黃某以老板、演員等身份出場講課,播放其參演的電影,虛假夸大宣傳所銷售保健品的功效,講述其他購買該產品的老年人獲得全部購物款項返還并獲贈貴重禮品的故事,使參會老年人陷入購買“特效保健藥”后可全額返現(xiàn)的錯誤認知。高價售出保健品后,黃某等人迅速從租賃場地撤離。
就這樣,黃某等人先后在多地騙得190余位老年人共計130萬余元。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黃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與他人共同成立犯罪集團,多次騙取老年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依法判處黃某有期徒刑11年6個月,并處罰金,退繳在案的違法所得發(fā)還被害人。
法官提示,老年人切勿輕信神醫(yī)、神藥、偏方,患病應及時到正規(guī)醫(yī)療機構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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